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受让方应依法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又转让的,由转让者按补缴的土地出让费或土地收益补缴契税。老师能说明一下这两句话的区别吗?
爆裂小丸子
于2022-08-19 15:05 发布 1294次浏览
- 送心意
立峰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2-08-19 15:50
同学你好
前者是没有转让,只是改变用途。后者是转让。
性质是一样的,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学员。
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视不同情况,具体金额可能为:
成交价格(含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内的所有价款)、市场价格、交换价格差额等。
成交价格,是常见的计税依据。
市场价格,在成交价格显著不公允且没有合理理由时,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交换价格差额,是在不动产交换中,多承受产权方支付的对价,这个对价显著不公允且没有合理理由时,仍然由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2022-11-03 22:29:12
同学你好
前者是没有转让,只是改变用途。后者是转让。
性质是一样的,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2022-08-19 15:50:18
您好,土地增值税(口径增值额的30-60%),增值税(计算增值额的5%或9%)及其附加税费,印花税,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2021-02-26 08:30:50
是的,印花税时计税依据是只有出让合同金额。税率是0.05%
2022-05-24 17:22:59
您好,这个是全部价格的
2024-01-23 13: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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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裂小丸子 追问
2022-08-19 17:41
立峰老师 解答
2022-08-19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