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系统地解释一下 建筑业 如何 确认收入和成本? 以及确认时数据的来源(什么时候根据实际收入成本入账和什么时候根据建造合同收入成本入账)
take thee
于2017-06-13 10:14 发布 1348次浏览
- 送心意
李爱文老师
职称: 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2017-06-13 10:18
确认收入,就是取得购房款,或者购房合同已签订,发票已打印给房主时。(与收入有关的产权已转移时)
开发成本有: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款;2、前期工程款;3、基础设施费;4、建筑安装费;5
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配套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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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就是取得购房款,或者购房合同已签订,发票已打印给房主时。(与收入有关的产权已转移时)
开发成本有: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款;2、前期工程款;3、基础设施费;4、建筑安装费;5
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配套入账
2017-06-13 10:18:04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劳务交易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
4.交易中己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十二条 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1.己完工作的计量;
2.己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的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己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允的除外。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己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己确认提供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成本。
第十四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己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己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2.己发生的劳务成本不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己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第五章 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第十八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第十九条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四)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第二十条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一条 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一)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二)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三)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第二十二条 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
(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第二十三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第二十四条 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2019-09-25 14:15:05
你好,一般的情况下是不会出现成本比收入还大的
2020-08-25 09:36:59
应该每月确认,建议系统学习一下真账实操房产建筑课程
2017-03-28 10:41:34
你好,如果完工百分比可以准确计算的,按完工百分比计算确定
如果无法准确计算,按实际发生成本金额确认为成本
2022-02-23 14: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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