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开发房地产,机构选择分公司、子公司还是其他形式?
jossonli
于2017-06-16 13:25 发布 2019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16 13:29
各位老师好!我想请问下:我公司前期以总公司的名义在同省外县拿了一块地,现在准备开发,以分公司形式设立好,还是以子公司(可能会增加股东)或其他形式设立好。如果可以的话,烦请简要说明下原因!现在当地县的地税要求对企业所得税有绝对管辖权,按收入的2%预征。谢谢
相关问题讨论

各位老师好!我想请问下:我公司前期以总公司的名义在同省外县拿了一块地,现在准备开发,以分公司形式设立好,还是以子公司(可能会增加股东)或其他形式设立好。如果可以的话,烦请简要说明下原因!现在当地县的地税要求对企业所得税有绝对管辖权,按收入的2%预征。谢谢
2017-06-16 13:29:07

您好!这个难说,要看具体的情况,不过大体上是不会有很大的差异的。
2017-06-16 13:23:12

你好 你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的话是选择非法人分支机构的
2021-04-19 16:42:24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哦
2021-04-09 08:50:42

同学你好,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当于是另外一个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总公司属于同一法人,不过可以单独对外开具发票。
分支机构是总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
2020-04-24 11:49:3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16 13:43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16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