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款申请单上如果负责人签字过了,万一货款出问题了,那这个责任在谁身上
lucky
于2017-06-17 15:43 发布 1678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6-17 15:51
经办人是不是就是打款人?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经办人,负责人都有责任的。
2017-06-17 15:44:13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020-05-25 23:13:13

你好,选内资企业
2017-03-01 19:57:54

你好,以公司名义办理贷款,属于职务行为,财务负责人无须承担责任。
2021-04-26 16:08:17

你好,这个是单位承担责任的
2019-09-05 14:23:2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lucky 追问
2017-06-17 16:15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6-17 15:44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6-17 15:51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6-17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