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下属几家分公司,所得税统一在总公司核算,现在总公司要将2011年度缴纳的所得税由几家分公司分摊,但是总部交税分录:借:所得税费用贷:银行存款总部要求我们分公司在2012年5月做分录收回上述费用借:所得税费用贷:其他应付款-总部我觉得这样做不对,2011年所得税不能再2012年反应,请教高手,给如何将总部所得税分摊才对。
jossonli
于2017-06-17 21:49 发布 99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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