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属于投资类公司,目前与一家连锁超市进行商谈中,由我们对他们进行投资超市前期投入开启新门店,然后超市开始运转后,超市零售现金流是否可以由我公司账户进行收款,已达到监管现金流的目的,运转周期中再转给连锁超市的对公账户,连锁超市再用此笔款项进货销售,如此循环使用现金流。我公司无零售、销售经营范围,可以如此运转现金流吗?需要另外签到什么合同吗?谢谢
学堂用户8gprqg
于2022-09-22 15:31 发布 32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签委托协议吧
我看着是委托
2022-09-22 15:32:15

做账处理,一年为处理,税务稽查回按借款,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12-25 17:48:02

现金管理规定就有收到的货款要及时解交银行
2019-03-16 12:37:17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就不需要单独建帐,总公司统一核算建帐就可以了。
没有发票,你这个就缺乏入账依据,你现在不是账怎么做的问题,是你要规范你的财务制度,相关票据必须要取得。
2019-12-26 12:06:54

同学,这个只能对公转账就没有避税的问题了,正常应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了,。
2019-09-15 10:44:3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