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999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17-06-19 22:21

我是一个临时员工,但是没签劳动合同,我从事的工作性质就是临时促销导购员。当开工资的时候我发现扣了我266.56元的税,应该开2132.19元。但公司给的说法是临时员工收入超过800元,超出部分按20%扣税,我现在想知道他们的说法对吗?如果我想找回我应得的钱,去什么部门。谢谢。--------------------------本问题由社区小编载选自沈阳地税沈阳地税.

999 解答

2017-06-19 22:33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不以是否为临时用工人员为依据区别对待的,而是根据所得来源地进行确认的,即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或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您的描述,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做法是正确的,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请您以“个人所得税”为关键词在我局网站内进行查找,您也可以在我局网站内参考“办税指南”和“政策解析”来解决您的问题。--------------------------本解答由社区小编载选自沈阳地税沈阳地税.

沈阳对临时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