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2017-06-20 10:55

我单位有个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注销,专管员要求出具清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要查账,因为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没有独立建账,没有办法单独出报表,账也是做在总公司下,顶多分营业机构核算。所以,我的疑问是怎么出具报表,查账怎么查?

青柠 解答

2017-06-20 11:04

依照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涉税业务工作规程》(闽国税发〔2011〕92号)有关注销税务登记的规定,增值税双定户和非双定户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分别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小规模双定户纳税人 
1.注销税务登记申 报告,1份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发票领购簿 
4.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二、非双定户纳税人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发票领购簿 
3.金税卡、IC卡(或两卡上交税政科证明) 
4.清算报告(或事务所代理清算资料) 
5.近2年度银行对账单、查帐征收企业附送当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7.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同时,依照《规程》即办事项部分第八十六项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的规定,纳税人申 注销时,税务登记为总机构或非总分机构,且存在有效的企业所得税税种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人状态才能为“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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