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委托进出口公司进了一个货物,在抵扣时把海关增值税日期写错了,已经抵扣成功了。2月份的时候专管员说抵扣联与他的存根联日期不符,要求核查。按要求提交了相应材料,税务局拿材料与填发增值税的海关进行核对,但是海关一直未予答复。现在专管员要求进项税转出,怎么办?确实发生了这笔业务啊,所有材料都是齐全的。关税和增值税都缴纳了。
jossonli
于2017-06-20 11:00 发布 92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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