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税务师

2022-10-05 21:54

委托加工收回后不加价出售的,直接就不再交消费税了,如果收回继续加工,还是可以抵减的

追问

2022-10-05 22:08

我重说明一下:甲公司外购一批素地板(假定含消费税10万元),50%甲公司用来自己加工成A类地板,销售不含税价格300万元(假定假定消费税率5%),另外50%用来委托乙公司加工生产A类地板,乙公司有A类地板出售,计算受托加工的地板售价也是300万元。那么甲公司回收这批地板的时候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是多少,甲公司出售那50%地板的时候消费税是多少?

追问

2022-10-05 22:13

这可能在于委托加工价格的组成因素吧,是不是就记住委托加工不抵扣,自己加工抵扣?

追问

2022-10-05 22:20

以下是原题:第1问和第2问我有些不懂了

【计算题】(2019年)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1)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2.97           B.3.00
C.1.20           D.1.17
【答案】C
【解析】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60×5%-120×5%×30%=1.2(万元)
(2)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2.16           B.6.58
C.3.25           D.2.19
【答案】C
【解析】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5×5%=3.25(万元)
(3)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1.99            B.3.50
C.2.09            D.1.80
【答案】B
【解析】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的消费税=70×5%=3.5(万元)
(4)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0               B.1.50
C.0.90            D.0.77
【答案】C
【解析】甲厂留存仓库的30%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的消费税=(48.8+8)÷(1-5%)×5%×30%=0.90(万元)

家权老师 解答

2022-10-05 22:23

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是=300*5%=15
甲公司出售那50%地板的时候消费税是=300*5%-10*50%=10

追问

2022-10-05 22:47

这样的话,委托加工回来的原价出售,不再交消费税,这批国家一共收了素地板消费税10万,甲公司10万,乙公司15万。一共35万。如果都由A公司加工就只能收30万,是这个账不?

家权老师 解答

2022-10-05 22:56

按原题的条件就是素板还剩5+委托15+自售10=30
全部自己生产出售后那么就是600*5%-10=20
全部委托加工那么就是600*5%+10=40

追问

2022-10-05 23:07

这两种方式,国家收到的税款不一样是吧。同样的东西,自己加工和委托加工,售价一样,国家收到的税款不同了。老师这其中有什么原理吗

家权老师 解答

2022-10-05 23:08

所以才有税收筹划的空间呀

追问

2022-10-05 23:16

谢谢老师!

家权老师 解答

2022-10-05 23:21

不客气,祝你工作顺利;方便的话,麻烦给个5星好评哦。礼貌用语请勿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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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比方说你现在是4S店,你把那个超级豪华小轿车卖给张三。张三他不可能自己去交税啊,那肯定是有4S店向税务局交税,那4S店上税务局交税,他肯定在给张三老迈的价格里面,肯定是把这个交消费税已经包含的。
2022-12-03 16:15:14
委托加工收回后不加价出售的,直接就不再交消费税了,如果收回继续加工,还是可以抵减的
2022-10-05 21:54:04
一、不存在重复征税,你说是混合计税,既存在消费税定额税率,又存在消费税的比例税率。 二、此类消费品是白酒、卷烟。 三、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2B利润%2B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四、需要征收的消费税是: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B数量*定额税率=(成本%2B利润%2B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2B数量*定额税率
2021-04-29 14:58:45
你好同学没有的,从量在分子与后面都有的
2021-04-29 14:55:11
外购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 税法规定,对用外购消费品连续生产消费品的,可以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避免出现重复征税问题) 1、扣除范围——准予扣除的项目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8)对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解释1】并非所有外购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都可以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只限于消费税法规中列举的上述情况。 【解释2】一般扣税必须是同一税目,即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仍用于生产该税目的商品,可以抵扣。如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用于生产另一税目的商品,则不能扣税。(首饰类除外) 【解释3】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解释4】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加工的(如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鞭炮焰火等),应征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2020-02-23 14: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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