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一般纳税人)和另外一家公司合伙、还有2个自然人股东成立一家生产型公司(本公司占股超过50%),前期新公司没成立之前,本公司为新公司花费了100万左右的费用(办公场所租赁、生产设备购买以及人员工资等开办费用),获取的发票大部分开给本公司的(新公司未核名),想先问一下,前期的支出能否作为本公司的注资款项?新公司建立后如何做这些费用?
Simplicity
于2017-06-22 12:44 发布 1324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6-22 12:49
可以做为注资款项。
新公司成立后这些费用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生产设备记入固定资产。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做为注资款项。
新公司成立后这些费用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生产设备记入固定资产。
2017-06-22 12:49:11

你好,可以的。
2019-12-25 16:06:16

费用全计入开办费,购固定资产与建厂房属于资产投资
2017-11-02 22:58:32

你好,只要第一笔营业收入之前都算作开办期
2020-06-18 11:43:47

您好,现在一般人没有辅导期了,筹办期一般是有经营收入截止,不一定必须计入到开办费的
2021-01-27 09:11:4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Simplicity 追问
2017-06-22 12:53
方老师 解答
2017-06-22 12:54
Simplicity 追问
2017-06-22 12:56
方老师 解答
2017-06-22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