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青柠
职称: 会计实务
2017-06-22 17:00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相关问题讨论
摊销不低于3年。
2018-04-26 14:55:46
您好!您要摊销的话最低3年,不过实际上操作也没有那么严格,你可以一次摊销。
2016-04-19 16:45:45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2017-06-22 17:00:13
你好,在进入经营期之后一次性计入费用明细的
2018-08-13 15:22:22
你好!严格来说不低于10年,现在又可以在营业的时候一次摊销
2017-12-20 14: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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