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G公司投资香港H公司后再投资境内两家A和B公司,现在B公司想通过A公司向境外G公司借款后全额再转借给B,这个业务在利率设置等方面,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郑丽
于2022-10-13 10:28 发布 37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10-13 10:30
同学你好
境外再投资系指经境外投资备案的最终目的地公司利用其境外利润或境外自筹资金的再投资行为;再投资是事后报告,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境外再投资系指经境外投资备案的最终目的地公司利用其境外利润或境外自筹资金的再投资行为;再投资是事后报告,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2022-10-13 10:30:34

可以直接划拨,出具转款的委托证明也可以。
2019-12-11 15:57:40

对于增值税的代扣代缴问题,这通常取决于B公司是否直接参与了销售活动,并因此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如果B公司只是作为货物的存放和发货地点,并没有直接参与销售活动,那么B公司可能不需要为A公司的销售代扣代缴增值税。然而,如果B公司实际上参与了销售过程,比如通过其平台或渠道进行销售,那么B公司可能需要就这部分销售活动代扣代缴增值税。
对于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问题,这通常取决于A公司在中国的税收居民身份以及两国之间的税收协定。如果A公司被视为中国的税收居民,那么A公司应自行缴纳其应得的企业所得税。然而,如果A公司被视为非居民企业,并且在中国有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那么根据中国的税法规定,B公司可能需要作为支付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同时,还需要考虑两国之间的税收协定是否有避免双重征税的规定。
2024-04-25 13:44:20

一、商务部门相关事项
一般情况下,商务部门不一定每月都需要月报,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通常在发生重大事项变化时需要及时向商务部门报告。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在付投资款后也不一定需要月报,但应关注当地商务部门的要求和通知,以便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二、财务及税务相关事项
母子公司报表是否合并:
如果境内 C 公司对境外香港公司能够实施控制,则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控制一般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如果不能实施控制,则通常不需要合并报表。
汇算清缴操作:
境内 C 公司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将对境外香港公司的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等相关项目进行处理。如果取得投资收益,应根据税法规定判断是否符合免税条件等。
对于代运营收取境外香港公司服务费,应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确认收入,并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如果已提交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且符合免税条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注意相应收入和成本费用的准确核算。
2024-10-24 15:55:28

同学。你什么问题,
你这里销售的实质是A和B,而不是C
2019-08-12 1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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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丽 追问
2022-10-13 11:03
朴老师 解答
2022-10-13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