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2017-06-24 18:09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30号)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因此,若此授信额度合同属于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可以按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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