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2017-06-24 18:2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1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因此,企业进行股权转让取得的收入,是转让财产收入,应当计入收入总额中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0.05%的印花税。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