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份购置了学林雅郡一套商品房,面积为93.76平方。按照政策应按1.5%交税。但是现在开发商要求按3%交税,这么做是合法的吗?
jossonli
于2017-06-25 08:41 发布 698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个难说,你要咨询当地税局才行,现在房地产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政策。
2017-06-25 08:45:40

你好,商品房属于开发商的商品,从这个角度 看应属于开发商的货物,不按不动产管理。
2019-11-21 10:03:16

你好,非北上广深
家庭唯一 90平以下1%,90平以上1.5%
第二套 90以下 1% 90以上2%
2020-05-04 18:04:28

你好,你们是按照什么核算的,固定资产还是库存商品
2020-03-01 18:03:14

你好,不需要
这个冲减收入和销项就可以了
2022-07-22 22: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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