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06-25 15:44

您好,相关文件规定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18号),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者《就业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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