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7-06-26 08:0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的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无偿赠与房屋免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3.契税和印花税方面:根据国税发[2006]144号的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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