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7-06-26 16:14

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软件退的增值税是补贴收入,是否相当于不征税收入计算所得税.

齐惠老师 解答

2017-06-26 16:22

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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