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26 19:48

您好!我企业作投保人交纳的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该险种是在财产保险公司交纳的险种,是否可以界定为财产保险并在税前扣除。谢谢!--------------------------.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26 20:07

您好: 
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512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关于本条的解释为“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是以企业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又可具体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企业参加财产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或者分散其财产可能存在的损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增加了企业可能的经济利益,所以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所发生的保险费支出,是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真实性原则,应准予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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