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17-06-27 21:54
您好!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我公司购买某软件公司(一般纳税人)的软件,由于其给我们提供配套培训,因此我们要求就培训部分单独开具内容为培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答复开不了。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这种混合销售是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问这部分培训费内容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若可以开具,我公司是否可将此部分培训费的进项税进行抵扣,用作进项税转出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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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解答
2017-06-27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