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28 15:27

我公司为总包工程公司承包一项建筑业务工程总价为1000万元,现我公司拟将此业务的全部给别的建筑公司施工,转让价为9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差额申报营业税?依据有吗?.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28 15:47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40号)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若您企业未提供建筑业劳务,直接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不属于分包,不适用上述差额征税的规定。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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