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29 10:39

接zx2011120114017问题:赠与双方当事人是朋友关系,就是自愿无偿赠与他一部分股权。.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29 10:56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的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个人取得朋友无偿赠与的股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应当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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