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文坚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厦大硕士毕业

2017-06-29 16:01

我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现委托本地一家服装加工企业进行一批服装加工,我司已全额支付加工费,并且已取得加工厂开具的相应增值税发票,进行了认证抵扣。但是同在本月,该服装厂突然破产,该企业无力支付税款,税务局通知我司要将上述发票进行失控发票处理,并且要我司进项税额转出。问:1.我司全额支付货款,货款中已包含增值税票之税金,税务局可否将我司取得的发票强行作失控发票处理,依据是什么?2.税务局是不是应该首先让企业欠税,进行法院清算程序?3.如果发票作失控发票处理,我们是出口企业,如何退税?无法退税的话,是否要视同内销征税?4.如果发票作失控发票处理后,我司的成本可否正常列支?还是要进行财产损失报损备?.

刘文坚老师 解答

2017-06-29 16:12

不清楚具体情况,如确未缴纳税款,该发票是不能抵扣的,应作进项转出处理,也无法退税成本是否可以列支请咨询所得税处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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