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文坚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厦大硕士毕业

2017-06-30 08:41

航道工程临时占压农民土地和青苗,而农民没有发票,涉及农户较多,补偿已支付,仅有协议,如何开发票,税率多少。.

刘文坚老师 解答

2017-06-30 08:49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融资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因此,农民因此土地被施工方占用所取得的补偿金,是出租土地取得的租金,应当按“服务业—租赁业”缴纳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其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代扣代缴。农民可以到主管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发票,应当提交以下资料清单:(1)《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2)税务登记证副本(对按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3)付款方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务提供方(即收款方)全称、提供劳务具体内容、价款结算方式(按月、按次)、付款金额、时间。付款方为个人的,由当事人签章;付款方为单位的,加盖公章;(4)收款方有效证明(收款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方为单位,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收款方出具的有效证明);(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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