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原木成本19.6万元,支付收购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金额2万元,将该批材料委托乙实木地板厂加工成素板(实木地板的一种), ,乙厂收取加工费和辅料费不含增值税3万元,甲实木地板厂收回素板后,将80%继续加工成实木地板成品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则 1)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 2)甲厂销售实木地板成品应纳的消费税是多少?(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率5%)
虚心的缘分
于2022-11-01 20:01 发布 1719次浏览
- 送心意
晓诗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2-11-01 20:11
同学你好
原木入账成本=19.6*90%+2=19.64
代收代缴消费税=(19.64+3)/(1-5%)*5%=1.19
销售木地板应纳消费税=35*5%-1.19*80%=0.798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9-29 17:50:23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1-12-05 10:06:50
您好,请问需要咨询什么的呢?
2021-10-28 10:11:06
您好,计算中,请稍等
2022-04-29 16:36:52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3-25 15:49:4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