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7-06-30 16:15
企业为房地产企业,和施工企业签订大包合同,含钢材和水泥,开发票时开全额发票,但钢材水泥由开发商提供,供应商开发票给开发商,开发商再转给建筑商,不走开发成本科目,走预付帐账款科目,如果该发票无效或仅为收据,影响当年的纳税所得额吗?我们认为该开发成本的结转依据是总工程合同决算值,该发票的有无或真假并不影响开发企业的应纳税额。只是一个发票使用的问题。这样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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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解答
2017-06-30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