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调解,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这句话,不太理解
@
于2022-11-04 10:07 发布 85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其实就是说,行政赔偿、补偿以这几个除外,这几个可以调节
2022-11-04 10:07:48
你好,行政诉讼中对于行政案件的调解,规定有适用情形,可以适用调解的案件:①行政赔偿案件;②行政补偿案件;
③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生效日期根据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确定。 并不是所有案件都能够调解,题目的说法比较笼统。
2020-07-20 09:45:55
您好,是对的,《行政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2019-03-25 22:43:56
自由裁量权是可以调节的。比如有个条款规定是罚款500-100,处置机关有权利决定罚其中任何一个数字。这就叫自由裁量
2019-05-01 17:42:09
您好,要再分细一点。
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案件一般是不得调解的,但对于行政案件相关的赔偿、补偿责任的案件是可以调解的
2023-04-19 10:17:3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