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文坚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厦大硕士毕业

2017-07-01 11:54

请问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抵扣期限上有什么限制?请问支付的员工工装的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刘文坚老师 解答

2017-07-01 12:16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请说明您企业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还是正式一般纳税人,如果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发票需要在取得《稽核比对结果通知单》后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正式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发票当月抵扣。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二、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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