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家:若甲公司以其房产与他人投资成立丙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关闭,现欲将该房产重新变为甲公司名下,是否不征契税?
爱笑的芹菜
于2017-07-01 13:09 发布 687次浏览
- 送心意
青柠
职称: 会计实务
2017-07-01 13:14
请教专家:若甲公司以其房产与他人投资成立丙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关闭,现欲将该房产重新变为甲公司名下,是否不征契税?谢谢!.
相关问题讨论
请教专家:若甲公司以其房产与他人投资成立丙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关闭,现欲将该房产重新变为甲公司名下,是否不征契税?谢谢!.
2017-07-01 13:14:50
新年好,房产作为投资给公司,需要变更到被投资方名下的
2022-02-14 19:21:11
需要交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1.2%交房产税理;需要交土地使用税,按当地的地块的土地使用税的标准,就是每平方米的土地使用税标准,再乘以具体的土地面积,计算处理
2019-06-11 20:28:35
这是一址多证。是不允许的,但实际中,存在这种情况。
你可以试试,看能否通过审核
2020-04-27 16:57:28
你好,需要个人给公司开具发票的
2016-08-18 16: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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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解答
2017-07-01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