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7-07-02 09:20

我单位将一商铺出租给一超市使用,规定,第一年税后免租金,第二年税后收取租金30万元,第三年税后收取租金30万元,商铺原值500万元,请问:我单位如何缴纳房产税和营业税?.

齐惠老师 解答

2017-07-02 09:34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的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纳税人提供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三)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因此,无租使用房产期间,承租方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出租方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余款按照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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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将一商铺出租给一超市使用,规定,第一年税后免租金,第二年税后收取租金30万元,第三年税后收取租金30万元,商铺原值500万元,请问:我单位如何缴纳房产税和营业税?.
2017-07-02 09:20:51
这个没有办法避免的 自用和出租都要交的 出租按租金交
2019-07-06 13:52:31
你好,除非不开发票,否则都要申报
2019-07-06 09:37:57
你好,房产税纳税人是出租方的个人
2020-07-03 19:21:33
您好!这个现在是交增值税,在国税局进行申报。
2017-06-21 1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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