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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笑的芹菜
于2017-07-02 22:44 发布 1428次浏览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7-02 22:49
请问,个人持有某非上市公司股权,向某企业转让了股权,请问在转让股权时,发生的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是否可以在计算转让所得时扣除?.
李老师2 解答
2017-07-02 23:10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转让其持有的企业股权所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属于转让工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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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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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解答
2017-07-02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