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给举个例不。老师。这个有点不是很明白
于2022-11-14 15:31 发布 544次浏览
- 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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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哪里不明白?也就是说差额征税部分不可以开专票
2022-11-14 15:36:09
比如100元A商品,赠送B商品,分别按照两个商品的市场价值分摊100元
2021-12-15 10:34:44
我找到一个以前税率的例子
员工税后实发工资(已扣法定扣除项目,如社保等)为8000元,个税由单位承担。当地的法定扣除额为3500元,
(8000-3500)=4500,因个税由公司承担,所以应纳税所得额大于4500,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
申报月工资为A,也就是8000%2B个税。
8000%2B(A-3500)X20%-555=A
8000%2B0.2A-700-555=A
6745=0.8A
A=8431.25
也就是申报月工资(纳回税所答得额)就为8431.25,
个税为:(8431.25-3500)X20%-555=431.25
税后工资为:8431.25-431.25=8000
企业账上将个税4321.25计入费用,这种情况是不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的
2020-04-23 23:37:08
同学,您好!举例:一家批发零售企业既有批发零售业务同时还有其他增值税应税业务,那么要想享受税收优惠,批发零售业务的应税销售额占总的应税销售额的比例需超过50%;如果2021年度企业总的应税销售额为1000万元,那么批发零售业务的应税销售额要超过500万元。
2022-07-16 11:55:14
你好,第1种情况,比如说销售商品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然后分别对销售商品和安装服务定价,比如说销售商品是100,安装服务是10,那么就可以在初始确认时认为我的销售商品和安装服务均是有单独的履约义务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我直接分别确认即可,那第2种情况的话呢,比如同样是销售商品同时提供安装服务,但是我的合同总价是规定为110,那么我就必须按照我的商品和服务的公允价值,将110元在两个两项业务中进行分摊,那么这个时候呢,就是按照分别分摊的金额去确认收入第三种情况。比如说我销售软件,然后约定在后续的5年要提供软件支持服务,那么厄,我如果说是将后续5年的软件支持服务对应的费用在销售商品时同时收取了,那么我这个软件支持服务的对应的收入期间应该是未来5年的,那么我不能将其在收到的10点就全部确认为收入,而应将这部分服务收入在未来5年进行分摊,那归属于后面的期间的收入就应该确认为预收账款。
2020-08-02 16: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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