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7-05 10:06

你好,主要是控制好增值税,所得税的税负率

张小蕊 追问

2017-07-05 10:11

具体怎样去控制呢,现在7月1号过后,所以开票的具体清单是否必须由供应商提供

邹老师 解答

2017-07-05 10:12

你好,比如进项做到合理安排认证,,把利润率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不要波动太大

张小蕊 追问

2017-07-05 10:16

现在有个问题,就是我收到的票和实际买的东西不符合,这个怎么去规范或者说怎么去和税务解释

邹老师 解答

2017-07-05 10:20

你好,为什么不一致呢?虚开的发票?

张小蕊 追问

2017-07-05 10:30

对的,因为有些进项无法取得票,所以。。。。

邹老师 解答

2017-07-05 10:30

你好,如果有虚开是无法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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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主要是控制好增值税,所得税的税负率
2017-07-05 10:06:50
混合销售行为的条件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混合销售行为有三个必要条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销售前提。如果一项销售行为,虽然涉及货物,却不涉及销售货物,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如在LED电子显示屏为客户发布广告,虽然涉及货物LED电子显示屏,但LED电子显示屏只是为客户提供广告服务的一个载体,其本身不涉及销售货物。   2、一项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强调的是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是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行为,就是兼营行为;其销售货物的对象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对象是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对象,也是兼营行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之间有从属或者因果关系,如果没有从属或者因果关系,同样是一种兼营行为。如生产销售LED电子显示屏同时提供电视广告服务,不能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   3、两个要件。混合销售行为必须涉及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不要求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和营业税非劳务类应税行为。如果只涉及货物,或者只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如转让LED电子显示屏广告位并为客户发布广告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上列12项“多元”应税销售行为,只有第2项和7项同时涉及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
2015-11-02 14:50:18
年金方案需要向税局备案的。
2015-10-28 21:30:57
您好!1,税务有问题的时候就会被查。比如每年都亏本,收入又高。比如有的发票有问题等等 2,税局不对企业做审计。
2016-11-26 17:09:51
同学,你好 你是说主管税务机关吗?
2023-01-16 1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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