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A企业2019年会计利润为1000万,当年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200万;该企业当年的捐赠税前扣除限额为1000万×12%=120万,由于120万<200万,因而该企业当年按照120万扣除,超出的80万捐赠支出当年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2019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80万=1080万。假定A企业2020年企业会计利润为200万,当年未进行慈善捐赠,该企业2020年捐赠税前扣除限额为=200万×12%=24万,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企业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24万=176万。 假定A企业2021年会计利润为100万,当年未进行慈善捐赠,该企业2021年捐赠税前扣除限额为=100万×12%=12万>8万,因而按照8万扣除,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企业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8万=92万请问老师这个题对吗那个8万是怎么来的
心灵美的宝马
于2022-12-06 11:01 发布 91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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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儿 老师 解答
2022-12-06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