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前扣除问题 比如我是A公司股东 占股50% A公司全资开了子公司B 我借款给子公司的利息要不要按照2:1的债权比去计算是否能税前扣除呢?
小鱼儿
于2022-12-07 16:19 发布 412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12-07 16:20
你好; 是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财税[2008]121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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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儿 追问
2022-12-07 16:24
meizi老师 解答
2022-12-07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