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2022年在A国取得劳务报酬50000元,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8000元,取得偶然所得8000元,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元,李某当年在中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A.600 B.1000 C.1600 D.2000 C 劳务报酬所得的抵免限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偶然所得的抵免限额=8000×20%=1600(元)。总的抵免限额是1600+10000=11600(元),实际缴纳的税额是8000+2000=10000(万元),所以需要补缴的税额是1600元。 不是多交的不用退税吗?为啥还有抵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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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2-17 15:14 发布 183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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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峰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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