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税控系统服务费330 ,本可以全额抵扣,但是一开始就抵扣了税额18.68. 余下311.32还没有抵扣我是不是分录可以这么做:借:管理费用 311.3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8.68贷:银行存款 330下个月抵扣的时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311.32贷:管理费用 311.32这么做可以吗?需要挂营业外入吗?
kj_23SaRdOTcAus
于2017-07-13 11:42 发布 1185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7-13 11:44
你好,可以 这样处理
不需要 营业外收入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以上分录正确的
2018-04-04 13:53:22
你好,可以 这样处理
不需要 营业外收入
2017-07-13 11:44:39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2017-05-31 15:05:47
维护费已抵扣,就不用处理了。对于IT外包服务费,就是“管理费用——软件维护费”处理
2017-07-22 12:43:51
能全额抵扣的
2016-02-02 15: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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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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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3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