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是自然人,但是因为这些投资者的明细是银行提供,投资者认购完后,将这笔钱发放给融资人,跟融资人约定利息是6.4,但是跟投资人约定利息是5,这样就有个差额,差额返回给后,讲这笔钱又以代销费的性质给了银行,那这个差额给时候,是否需要认定为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呢?
芦笙
于2017-07-19 11:15 发布 850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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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需要 缴税
2017-07-23 21: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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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按收益来
2022-01-11 18: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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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按收益来,资本利得按20%
2022-01-11 19: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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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
看企业性质,自然人独资交的是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是个人所得税
2019-10-11 20: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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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投资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股息红利交,20%
2020-06-22 19: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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