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07-25 23:10

您好,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分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登记: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三、法人委托书。 
 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七、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 
 八、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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