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餐饮业一般纳税人。在做应交增值税时销项和进项未分别设明细科目,直接分别做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贷方和借方,月底将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可以吗?
随风飘逝
于2017-07-27 11:43 发布 744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7-27 11:59
那我现在又增加不去这个明细科目了。怎么办?等今年过了再重新设置科目吗?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是这样做的
2020-10-14 18:48:05
你好,是 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结转,再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19-01-06 16:14:01
您好,月末做一笔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个月缴纳的时候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19-02-25 10:17:18
这个就看小规模纳税人是如何核算的,如果是按一般纳税人进行核算,就是需要结转。如果只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就不用结转了
2018-09-08 12:25:58
您好,上边那个账务处理,是企业准则可以用的,然后向一般的小企业,都是用下边你说的这个简便方法,可以用
2023-09-22 11: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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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7-27 11:49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7-27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