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抵扣购入的税控设备时候,借方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这个科目,但我们在确认收入时分录为: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明显这两个三级科目不同,只是二级科目相同都是“应交增值税”,那我入账时,我也有设置“减免税款”和“销项税款”这两个明细账的,那抵扣后这两个三级科目也不能冲平啊???
小欣💕
于2017-08-08 15:42 发布 840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确认收入对应的是销项税
2019-04-24 17:17:25
你好!这个科目是不用冲平的。挂着就行了。主要根据不同的科目来看是不是要交税
2017-08-08 15:43:32
你好,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是三级明细科目
2023-02-07 09:51:12
你好 一般纳税人的话 需要设置到三级科目的
2019-09-20 15:40:32
你好,应交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
2021-10-29 12: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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