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主营业务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服务,小规模纳税人,代理第三方支付产品(微信、支付宝支付通道),我们公司去和商户(例如餐厅)谈好将付款通道接到第三方支付产品上,商户(餐厅)的收入-客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餐费后,收入直接支付到第三方支付账户,第三方扣除服务费后把餐厅收入转给餐厅,把需要给我司的代理服务费转给我司的对公账户里。我们公司收到代理服务费后给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发票,我们收到的代理服务费的50%的金额需要和业务介绍人(个人)分佣。请问这个账务如何做?和业务介绍人(个人)分
凌云
于2017-08-09 15:27 发布 1191次浏览
- 送心意
职称:
2017-08-09 15:43
1、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支付佣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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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支付佣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2017-08-09 15:43:21
你好 一般是不会自己给自己开发票的
2020-05-25 13:35:37
你好!
可以的。
2019-11-17 13:06:06
你好 营业范围有 实际也发生这个业务就可以开。 技术服务不是经纪代理
2019-11-17 13:17:22
您好!有一些经纪代理服务可以差额征税,您这个可不可以,需要问当地税局才能确定。
2016-09-02 15: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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