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是我们老板新开了间工厂,但名称还没核下来,目前工厂用料都是用贸易公司签合同付款,现供应商要求我开证明这个合同原本是贸易公司的,证明工厂与贸易公司属于关联公司,由于名称还未核准,所以现委托贸易公司付款,然后材料转到工厂用料,款项不退贸易公司,到时开工厂发票,这样子的做法可行吗?如果这样子做,那我到时贸易公司再与新工厂签份代付协议然后工厂还款给贸易公司,可以?
小毛驴
于2017-08-14 10:51 发布 1035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8-14 10:56
你好!不可以的,税局不会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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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可以的,税局不会认可的。
2017-08-14 10:56:13

主营业务成本?我们是食品公司的,是装修厂区用的材料款
2019-07-03 09:19:27

你好 这样做可以 不会有影响的
2019-03-22 15:19:44

同学你好
还有往来没做吗
2021-08-18 15:47:46

材料不是我们公司用,是别人用
2022-04-13 09: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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