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下这个公式中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退税率){为何要减去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
吴小妹
于2017-08-14 21:43 发布 3271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2017-08-15 08:09
免税材料的价值在料件复出口时已经包含出口销售额里了,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也就包含该部份的税额,所以必须扣减,故称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计算公式为: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 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 * (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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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妹 追问
2017-08-15 12:02
方亮老师 解答
2017-08-15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