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签订了一份建筑行业的分包合同,总价款500万元。含税的3%,已全额开票了。工程已于2016年4月完工。但是工程计量后发现工程总量是558万元,但是58万元的合同补充协议是2017.5签订的,58万元暂未开票。请问58万元可以按3%开票吗?
学员weeffd
于2017-08-19 15:38 发布 904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08-19 15:41
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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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
2017-08-19 15:41:11
你好 可能涉及到分包再分包的问题 这个是建筑法不允许的
2021-07-26 09:21:42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016-11-01 14:28:17
小规模3% 一般纳税人11%增值税
2016-05-24 15:23:32
您好,开票的时候开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就行
2023-11-21 1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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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weeffd 追问
2017-08-19 16:24
袁老师 解答
2017-08-19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