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区别和联系
爱笑的流沙
于2015-11-04 13:02 发布 2829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5-11-04 13:07
一、混合销售行为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2)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3)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综上所述,在把握混合销售行为时应注意三个“一”。
①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
②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③混合销售只征收一种税,即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
【例】A公司生产销售铝合金门窗。2005年5月销售给B公司铝合金门窗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同时负责为其安装,取得不含税劳务收入3000元。
分析: A公司的销售铝合金门窗和安装业务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两项业务的款项只向B公司一家单位收取;A公司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因此对此项行为只征收一种税,即增值税。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此行为符合三个“一”的条件,因此,该行为属混合销售行为,而不是兼营行为。
二、兼营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最简单方法就是,看看是不是一项业务中存在的
2021-05-12 13:46:44

你好,是的,是属于视同销售的。
2020-07-16 13:21:34

你好,这个锅炉不是你单位销售给对方的吧
2019-07-24 20:22:45

同学您好,税法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021-05-07 18:23:07

你好,混合销售强调“同一”比如销售一台空调给客户A,同时给A进行安装,这就是混合销售,既有销售行为又有安装劳务行为,
兼营行为没有同一性,比如酒店提供客服服务,同时又提供商品出售;A上午住店,B晚上在酒店买东西
2020-02-28 15:12:1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