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票,对方丢失了,让我再开一张,不开对方不给钱,于是给开了,怎么走科目呀?怎么走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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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09-01 09:06 发布 826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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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收账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当是登报,声明遗失,然后让税局出具证明,给到对方入账,而不是再开具一份
2017-09-01 09:07:24
参考,具体需要问下你税局那边,现在不需要登报了,登报取消,《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接受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2019-10-23 10:12:47
你好,可以问他要发票复印件来做账抵扣。
2021-04-29 10:44:30
第一联是记账联,自己记账的,直接用A4纸打印(重新查询打印一下),做销项税处理,就行了
2019-07-06 10:36:55
你好,需要登报声明遗失,然后开具负数发票冲销
2018-10-24 17: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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