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09-17 19:01

您好,一般情况下,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期限,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原则上,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应按照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执行,确实不能按固定期限预缴税款的,可以按次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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