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6月从东莞变更至深圳,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所有都变更了,7月报季度企业所得税和月度个人所得税时东莞、深圳两边都报了同样的数据,这样是否造成重复申报?因7月尾在东莞注销国地税,7月的数据也申报上去后才给注销,那7月的数据以及以往的财务报表账目要连贯至深圳这边吗?深圳东莞联网吗?
奔奔
于2017-09-21 10:06 发布 855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9-21 10:07
你好!会重复申报。深圳是特区,东西都是单独的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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